2.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,按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。
3.考试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。开考15分钟后,不能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。4.按规定时间参加当次科目考试。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,交卷登场后不能第三进场续考,也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5.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、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、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外(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,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。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、传送设施等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施,与涂改液、胶带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
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考场内不能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6.考生进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座,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。考生在领到答卷卡和试题后,应按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题及答卷卡上的指定地方准确、了解地填写名字、准考证号、考试号等栏目。
7.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卷。8.所有答卷均答在答卷卡上,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,非选择题需要用黑色字迹的钢笔、签字笔,不能用其它颜色笔或铅笔(除画图外)答卷,在试题上答卷无效。
9.考生应在答卷卡规定的地方答卷,不准在答题、答卷卡上做任何标记。10.在考场内须维持安静,不准抽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、答卷卡、草稿纸。
11试题分发错误及考试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,考生须先举手,经监考员赞同后轻声提问。涉及考试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能向监考员询问。12.考试结束前要交卷登场的考生须先将答题及答卷卡平放在桌面上,再举手提出离场,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,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。
13.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须立即停笔,将答卷卡和答题从上至下根据答卷卡、试题、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,坐好静候收卷。待监考职员收齐答题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。14.考生不能将试题、答卷卡、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。
15.如不遵守考场纪律,不服从考试员工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》进行处置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。